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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检测国家标准)

来源:霍尔德仪器  更新时间:2026-03-11  浏览:1次

根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营养强化剂也包括在内”。它们包括: 

防腐剂:帮助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抗氧化剂:延缓油脂等成分被氧化 。

甜味剂:提供甜味,却不增加热量或减少糖用量 。

增稠剂、乳化剂:让食品的口感更好、结构更稳定 。

营养强化剂:如维生素D强化牛奶、铁强化面粉。

其他还包括酸度调节剂、稳定剂、被膜剂、抗结剂、加工助剂、食用香料等等。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检测国家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3月共有77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其中,代替标准38项,新增标准39项,新增标准占标准总数的50.65%。2026年3月起实施的标准中,国家标准56项,地方标准11项,行业标准10项。这些标准涉及产品或原料标准、规范规程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地方标准涉及内蒙古、河南、广东、广西、浙江、四川。食品添加剂的存在不是“为了添加而添加”,而是为了让食品在现代社会的生产、运输、储存和消费中更安全、更稳定、更营养。

3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数量最多,有38项,其余标准实施日期分别为3月2日、3日、16日、23日、30日。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代替GB 2763—2021、GB 2763.1—2022,新制定残留限量370项、修订23项。

GB 2763—2026共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85种农药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新版标准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新增限量依据科学数据研究制定,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生产、科研、消费、管理等各有关方面及社会公众意见。二是突出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新版标准中蔬菜、水果相关限量标准占总数的56.6%,为进一步加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提供依据。三是注重限量与检测方法协调配套,新增14项覆盖参数更全、品种更广、灵敏度更高的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执行效力。

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两项婴幼儿辅助食品系列标准将于2026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

GB 10769-2025代替GB10769—2010。该标准与GB10769—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的描述;增加了部分营养成分的最大值将维生素C由可选择营养成分调整为基本营养成分,增加镁为可选择营养成分,删除了碘为可选择营养成分;增加了不应使用蜂蜜,修改了糖添加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测方法标准编号;增加了包装介质描述。

GB 10770-2025代替GB10770—2010。该标准与GB10770—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的描述;修改了产品分类描述;修改了原料要求描述;增加了不应使用蜂蜜;理化指标增加组胺限量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验方法标准编号;修改了食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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