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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我国鸡蛋兽药残留的核心法规与标准

来源:霍尔德仪器  更新时间:2026-01-25  浏览:350次

为了预防鸡群生病,养殖场常会使用抗生素等兽药。如果用药不当,药物会在鸡蛋中残留。长期摄入含兽药残留的鸡蛋,可能引发毒性损害、过敏、细菌耐药性增强等问题。我国对鸡蛋中兽药残留的管理有严格的法规和标准体系。

【政策解读】我国鸡蛋兽药残留的核心法规与标准

1.核心限量标准

GB 3165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这是现行最全面、最权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允许使用的兽药及其在鸡蛋等多种食品中的MRL。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明确列出禁止在食品动物(包括蛋鸡)中使用的药物,清单内的药物在鸡蛋中不得检出(不得检出,通常意味着检测方法的定量限以下)。(这是现行有效的禁用药清单,整合并更新了历史公告如第193号、560号、1519号等)

2.重要历史文件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此公告曾长期作为重要依据,但其关于限量部分的内容已被GB 31650-2021替代。但其关于药物分类(允许使用、禁用、产蛋期禁用等)的说明仍有参考价值,特别是其中关于产蛋期禁用的规定,如:乙酰水杨酸、安普霉素:虽在“不需制定限量”清单,但标注了“产蛋期禁用”。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恩诺沙星:规定了在其他动物(如肉鸡)中的MRL,但明确标注“产蛋期禁用”。(注意:此公告的限量部分已由GB 31650-2021替代,但产蛋期禁用信息仍具法律效力,需结合GB 31650查看具体药物要求)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明确禁止在饲料和饮水中添加使用某些药物。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停止使用这4种氟喹诺酮类药物。

我国鸡蛋兽药残留的核心法规与标准

购买鸡蛋后,建议冷藏保存,2-4℃环境下可存放3-5周;烹饪时充分加热,既能杀菌,也能降低部分残留的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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